嘉木:一处他方
66号公路
一周之中,只有星期五的下午才有资格步行回家,而那时又通常是大太阳。烈日下柏油路不断蒸腾而上的热气将人裹挟,像是在沙漠中行走,不免头晕眼花。温度一高,整个世界就跟着一起混沌,空间重叠,时间错置,我就这么到了66号公路。
五年前,我在旧金山附近的小镇上学,周末会经过奥克兰到一个名叫马丁内斯的山上骑马。马场是在尚未踏足美洲大陆前就一早用谷歌搜索找到的,记下名字,地址,再加上五位邮编,然后穿好马靴,戴上头盔,最多不过再配上一副马刺,便可上路了。Uber司机颇不熟悉此行的终点,一再反复确认无误之后,才终于上路。
行至目的地,下车,目光所及却与想象相去甚远。那辆银灰色的轿车仿佛深谙此地不宜久留,并断然判定此景只应出现在用口哨吹出的歌里,老式电视机放映的公路电影里,和遥远的车后视镜里,但一定不能将自己毫无遮拦地暴露其中,就草草离开了。路面上翻滚着一阵尚未平息的尘土沙砾,我同莽莽荒野站在马路边,都有些不知所措。这果然是一个现代文明之外的地带,通讯信号还没有能够征服这座不大的山丘,一旦迷途其中,只能听从自然的差遣,任凭原始的发落。于是,我是烈日下没有马的骑士,脚上穿着马靴,身后背着头盔,手里拿着无处施用的马刺与一行过时的地址,找不到我的风车,一个只存在于谷歌地图的虚拟所在。
加州灼热且干燥,没有一点湿润,爆裂的空气随时都有擦枪走火的可能,但除了偶尔飞驰而过放着乡村音乐的敞篷跑车,一切只是炽热,并不喧嚣。世间的一草一木甘愿将自己摊开来摆在阳光下,什么也不做,只是晒晒。此时,父母的嘱咐已然抛诸脑后,我继续沿着公路前行,忘记了会袭击人的野生动物,对于不知何时造访的山火和龙卷风,以及美国特有的枪支与连环杀手皆是不管不顾,这些琐事在日头下根本无处附着。行路,是太阳底下唯一站得住脚的念头。只要还有路,我便继续走,像是一辆车,很本能地朝前挡风玻璃传送来的风景一路驶去,大概是出于好奇,一阵起起落落之后,前方的景观到底会不会有所不同。这样的一辆车,应当是开在66号公路的。
很早之前,买过一盒明信片,里面一百张分别代表所谓一生必须要去到的一处地方,其中一张构图简单,略显荒芜。画面中是湛蓝的天和军绿色的沥青公路,道路一旁竖着写有“66”的路牌。这条编号为66的美国国道从繁华拥挤的芝加哥开始,一路西向,贯穿科罗拉多大峡谷最后抵达加利福尼亚州的圣塔莫妮卡海岸。亡命徒,叛逆少年,无所事事随处晃荡,以及所有想要离开的人,都在路上了。而我,也在工作日的尾声经由时空旅行匆匆赶到,与他们一同赶路。
一周之中,只有星期五的下午才配得上如此的风尘仆仆,此趟旅程由出教学楼踏上滚烫的马路开始,三十分钟后,于太阳落山后七平米的房间结束。
(描述生活的何去何从,所有电影都是公路电影,叙述的跳接找了Vonnegut背书,也就难以挑剔,不过效果确也近似画面混剪的蒙太奇,以现实和记忆作为前景,背光的文字无比淡定而几度深邃,拉出了另一道胶片式的边界,不管坐车骑马或者行步,我们皆在朝往某个烈日当空的路上。)